奖学金颁发原则
奖学金为热心家长自愿捐献筹集而得,颁发班内奖学金的目的即为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动力和学习热情。
为了符合这一原则,奖学金的颁发采取“取高不取低,领奖不重复,重复则顺延”的原则,即每次考试,每位同学仅能获得所有可获得奖项中奖金最高的一个奖项(同时包含总分、单科优秀奖和进步奖),其因重复而无法领取的奖项则顺延给该下一位同学。
借由这一原则,我们希望尽可能多的同学尽可能公平地获得奖学金,从而使颁发名单符合其初衷和家长同学们的预期。
奖学金以现金形式颁发,还请各位关注个人财产安全,避免因失窃造成困扰。
奖学金颁发细则
一:优秀奖(班级排名)
总分、单科均不计算学考科目。
1.总分进入班级前15名:
第一名 | 400元/人 |
第二名 | 350元/人 |
第三、四、五名 | 300元/人 |
第6~15名 | 200元/人 |
2.各单科班级前三[1]:
第一名 | 150元/人 |
第二、三名 | 100元/人 |
二:进步奖(班级排名)
取班级进步幅度最大的前10名的人发奖,对比依据为上一次月考等级(含,如有排名资料)或以上的考试。[2]
如无特殊说明,按全级排名发奖,即不排除文科班。
如进步人数较少或顺延导致人数不足,则发奖至进步幅度最小的一人为止。不进步或退步不能获得进步奖。
如无特殊说明,按全级排名发奖,即不排除文科班。
如进步人数较少或顺延导致人数不足,则发奖至进步幅度最小的一人为止。不进步或退步不能获得进步奖。
进步五十名以上 | 200元/人 |
进步五十名以下 | 150元/人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