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届 9 班 奖学金颁发制度公示

奖学金颁发原则

奖学金为热心家长自愿捐献筹集而得,颁发班内奖学金的目的即为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动力和学习热情。

为了符合这一原则,奖学金的颁发采取“取高不取低,领奖不重复,重复则顺延”的原则,即每次考试,每位同学仅能获得所有可获得奖项中奖金最高的一个奖项(同时包含总分、单科优秀奖和进步奖),其因重复而无法领取的奖项则顺延给该下一位同学。

借由这一原则,我们希望尽可能多的同学尽可能公平地获得奖学金,从而使颁发名单符合其初衷和家长同学们的预期。

奖学金以现金形式颁发,还请各位关注个人财产安全,避免因失窃造成困扰。

奖学金颁发细则

一:优秀奖(班级排名)

总分、单科均不计算学考科目。

1.总分进入班级前15名:

第一名400元/人
第二名350元/人
第三、四、五名300元/人
第6~15名200元/人

2.各单科班级前三[1]

第一名150元/人
第二、三名100元/人

二:进步奖(班级排名)

取班级进步幅度最大的前10名的人发奖,对比依据为上一次月考等级(含,如有排名资料)或以上的考试。[2]
如无特殊说明,按全级排名发奖,即不排除文科班。
如进步人数较少或顺延导致人数不足,则发奖至进步幅度最小的一人为止。不进步或退步不能获得进步奖。
进步五十名以上200元/人
进步五十名以下150元/人

参考&注释

  1. ^第一次奖学金颁发(高一下学期)时为仅颁发第一名的奖项
  2. ^第一次奖学金颁发(高一下学期)时进步奖的对比依据为上一次计算奖学金的考试。(即不包含有排名数据的月考)